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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生产加工类场所火灾起数同比上升8.1%,我市厂房(仓库)火灾事故同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为深入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组织并且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和重点公告如下:
(二)同一建筑或厂(院、园)内因分租或转租,存在两个及以上生产、储存市场主体单位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三查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划分是不是满足要求,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四查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或锁闭,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防盗网。
五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不是满足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用电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数量及值班机制是否落实。
六查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是否落实“动火三要素”,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查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新员工及特殊 岗位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上岗。
请各厂房(仓库)对照“十项必查”和“九个严禁”开展隐患自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