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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履约担保等需求,赞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存单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共计65,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注2: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00%股权;
香港蒙发利系公司的海外贸易平台、海外投资持股平台和公司全球品牌运营管理平台。另外,香港蒙发利持有马来西亚OGAWAWORLDBERHAD、蒙发利(远东)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奥佳际有限公司、COZZIAUSA,LLC、OGAWAUSAInc100%的股权,持有台湾棨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股份,持有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持有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0.83%的股权,持有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25%股权等。
香港蒙发利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漳州奥佳华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18号;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56,75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漳州奥佳华设备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深圳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二村工业区南美路第三栋;法定代表人:林建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销售;塑胶米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生产,普通货运。
深圳蒙发利2023年度及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马德保康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2日。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88号市场大厦第一层129-1单元;法定代表人:陈淑美;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家用电器制造;美甲服务;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生活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马德保康贸易2023年度及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马德保康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2日。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5号713室;法定代表人:陈淑美;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马德保康科技2023年度及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OWVN成立于2024年1月,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香港呼博仕2023年度及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厦门呼博仕设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呼博仕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4日。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大埔路67号综合楼1楼107室;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洗涤机械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厦门呼博仕设备2023年度及2024年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经营范围:主要是做按摩保健设备和辅助器具的设计、开发、分销、零售、营销和服务等。
HWL2023年度及2024年度1月-9月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本次担保事项为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认和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为其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以内,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赞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的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履约担保等需求做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做担保的总余额为人民币2.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4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赞同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打理财产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别的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确认。
(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2,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依据募集资金资本预算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别的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一定要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1、公司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正常的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不得购买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打理财产的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CEO及董事长,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打理财产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别的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情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别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事项。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2024年11月15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864.24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66.41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整体变动为转回1,330.65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42.52万元,累计转回存货坏账跌价483.45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整体变动为转回140.93万元。本次计提和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864.2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42.52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列示,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分不同存货类别确定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产品合同售价或者估计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66.41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83.45万元。
本次整体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40.93万元,增加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140.9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为公司财务部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87,119.97万元,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2]:“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项;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进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核查,保荐机构觉得: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方正承销保荐同意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奥佳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奥佳华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200,000,000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1,200万张。扣除承销费用11,6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188,400,000元,已由方正承销保荐于2020年3月2日汇入奥佳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5,40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26,415.09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2: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公司设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尾号为6694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1年1月销户,兴业银行尾号2749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3年1月销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现存2个募集资金专户,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2,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事项。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奥佳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奥佳华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200,000,000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1,200万张。扣除承销费用11,6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188,400,000元,已由方正承销保荐于2020年3月2日汇入奥佳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5,40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26,415.09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由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由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实施。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87,119.97万元,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2]:“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项;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进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核查,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方正承销保荐同意奥佳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